按照富晟公司年度工作统一部署,富晟公司财务资本部积极开展2017年度税务审计工作,完成了富晟总部及所属公司2017年度纳税情况审计。
公司聘请泰金税务师事务所于3月上旬进驻公司开始税审。对税审人员提出的疑惑或问题,财务资本部均一一解释说明,并与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协调提供税审所需的各项支撑性材料。本次税审主要对各公司2017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复核,稽查并且审核各公司上年度是否按税法规定纳税、减税和免税;纳税的依据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等。税审期间,为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财务资本部与驻场税审进行沟通时,紧紧把握“保证企业利润最大化、保证国家税收计算足额准确,二者均不受影响”的原则,积极配合事务所工作,耐心细致解答驻场税审需要了解的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在富晟公司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此次税务审计工作进展顺利,泰金税务师事务所于近日向富晟总部及所属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税审报告。
6月8日按照富晟公司年度税审工作安排,财务资本部邀请泰金税务所专家在总部召开了税审问题沟通交流会。泰金税务所刘所长首先对富晟公司税审工作开展情况做了简要汇报,对富晟公司的税收管理及缴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富晟公司同类似规模企业相比原始资料准确度较高,在税务管理方面较规范,同时对各所属企业所涉问题存在情况进行说明,也对个别细节问题的处理方式给与了意见和建议。并就下一步规范措施进行了探讨交流。财务资本部部长皇甫丽芳首先对税审专家的到来表示感谢,针对税审中发现的问题表示富晟公司将尽快整改落实,并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将税审发现的共性问题纳入日常监控,常态化开展税务检查,真正让税审问题“整”出实效、“改”出效益,助推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守好税务管理关,杜绝任何漏洞和违规行为产生。
6月29日,针对2018年税务新政法规及2017年度税审发现的共性问题,富晟公司在总部专门召开了有长春、成都、佛山等五地财务人员参加的视频沟通交流会。首先由财务会计室主任常悦为与会人员宣贯2018年18个税务新政法规,详细解读了税务变化的具体条款。然后由总部税务会计徐溪遥为大家讲解2017年度税务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求有问题的企业实施整改计划。针对“递延所得税计算表”填报不准确问题,徐溪遥重新讲解了“递延所得税”知识点,讲解了计算表如何填列。针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文件,“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次沟通交流会明确:要求所属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是国家的血脉,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税审是企业经营中重要的审计,依法纳税是企业的经营准则,企业在创造效益、创造就业机会、创 新发展中,也要尽纳税的义务。富晟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的基础工作,防范税收风险,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